剑川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甸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日常
运营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剑川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16﹞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运营期资金来自政府付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大理剑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剑川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甸南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甸南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县城污水处理厂(A2/O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0万吨,配套管网2km;甸南污水处理厂(A2/O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0.5万吨。
2.3项目建设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招标范围:
负责污水厂生产运行管理、工艺调控、日常水质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在线监测运维、污泥处理处置费(含运输费)、厂容厂貌提升(环境卫生、标识标牌等)、配套管网运营维护、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其他与招标人协商的经营事项。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其他补充:
2.6.1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脱水后含水率达到80%以下,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通畅完好,满足招标人其他运营要求。
2.6.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94万元(即:运维服务期限为两年的招标控制价)。
2.6.3运营期资金来源:政府付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2019-2021年连续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公司2019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含)运营年限在2年及以上(含2年)的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经验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或业主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7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3.1.5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成员数量应不少于8名(成员中至少包含1名维修电工、1名化学检验工/应用化学技术员,上述两类工种需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作为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材料。
3.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现场查验后退还)。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的发票开具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只能由投标人基本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5)购买标书联系人:刘洋 电话:0871-65364029。
(6)未按本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0月14日上午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明都大酒店(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06号十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有以下两种:①现场递交;②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若采用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要提前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8788130706)。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建招标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114.67.203.23/ynweb/)上发布。
7、其他
中标人数量:一个。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大理剑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环湖西路西侧 地 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71300 邮 编: 650106
联 系 人:杨工、吴工 联系 人: 刘洋、张杨、陈坤
电 话:13759503290、19526697928 电 话: 0871-65364029
传 真: / 传 真: 0871-65364029
电子邮件:704009722@qq.com 电子邮件: 1239446531@qq.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114.67.203.23/ynweb/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川县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市区支行
账 号:24319801040010644 账 号: 2502016009024543511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杨寿福
招标人:中电建(大理剑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0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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