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平潭冠山溪、上攀溪、南松溪小流域水质巩固提升服务(二期)项目 | 见下 | 31.5 |
|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冠山溪、上攀溪、南松溪为省级考核小流域(替代),集水面积分别为11.83、7.66、10.4平方公里,目前考核指标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共5项,监测断面分别位于下游的君山路桥、东占村水闸、环岛路桥。
2021年6月,我局对该3条小流域(替代)采购了水质巩固提升服务项目,实行专门巡查管护。为落实相关要求,本项目拟继续购买巡查管护和治理服务,使该3条小流域(替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质、平均达到Ⅲ类水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 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便获取相关现状情况;本公告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参考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 项目服务期4个月,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第5个日历日开始计算服务期,由供应商根据小流域现状,自行采取各类治理措施(应保证环境生态安全),使3条小流域(替代)断面水质在服务期内稳定达到Ⅳ类、平均达到Ⅲ类水质。
3. 服务期内供应商应配备至少2名服务人员自备交通工具,驻点负责每日对河道、相关设施设备或措施进行巡检管护等,以及治理需要的不定期水质检测分析。
4. 服务期内,采购人(或上级部门)不定时间对断面水质进行抽测考核,每月至少1次。
5. 项目最高限价为31.5万元(含31.5万元),项目费用以中标价的80%作为服务期内稳定达到Ⅳ类的基础费用,每月每条小流域(替代)达标后应付费用=中标价*0.8/4(月)/3(条);以中标价的20%作为服务期平均达Ⅲ类的提升费用,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每条小流域(替代)提升费用=中标价*0.2/3(条)。
6. 在每月抽测考核中,若任何1条小流域当月断面水质抽测考核达不到Ⅳ类标准,则扣除该条小流域当月的相应基础费用;服务期满后,若任何1条小流域断面水质平均抽测考核达不到到Ⅲ类标准,则不予支付该条小流域的提升费用;服务期内,若任何1条小流域断面水质出现1次劣Ⅴ类水质,则扣除该条小流域服务期内所有基础费用及提升费用(因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所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生态修复环境工程设计资格证书;
(5)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格证书;
(6)环境污染治理设计证书。
2.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1例类似项目治理后水质达到达到Ⅳ类标准的成功案例(pH值6-9,溶解氧≥3mg/L,高锰酸盐指数≤1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
3.配备拟投入项目的水质检测设备。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提供法人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提供相关治理业绩的中标(成交)公告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检测机构的水质检测报告;
4.提供水质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供应商单位全称一致);
5.上述材料均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密封后提供,须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6.在提交前述材料的同时,另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报价单须装入信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8日
四、报名方式
请在2022年9月28日17:30前,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递交(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
五、评分方法及具体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以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来选定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寒
联系电话:23163224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
供应商报价单
项目名称 | 平潭冠山溪、上攀溪、南松溪小流域水质巩固提升服务(二期)项目 |
报 价 | 万元(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 | (盖章)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文章推荐:
标题:白云机场国际4号货站(联邦快递华南操作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白云机场国际4号货站(联邦快递华南操作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