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9日 11:40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 11: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 16: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硕苇、仇思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4636565、13565870320 |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4-28901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4636565、13565870320 |
项目概况
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水质检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2022083
项目名称: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50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有效的“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下获取(须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94-2890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联系方式:0991-4636565、1356587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硕苇、仇思思
电 话:0991-4636565、135658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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