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乡村振兴路网改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阳县乡村振兴路网改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阳县乡村振兴路网改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21201-02-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阳县乡村振兴路网改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勘察设计和施工。
2.4建设地点:宁阳县。
2.5项目最高限价: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最高报价限额为325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总承包费用最高报价限额31920.00万元,勘察设计费用最高报价限额580.00万元。
2.6项目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宁阳县乡村振兴路网改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勘察设计工作:
1.勘察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进行勘察测量,工程、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技术服务。
2.勘察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3.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各项工程验收等设计全过程服务等。
b工程施工工作: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内容,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甲方移交合格的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竣工仪式等工作。
10.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5.2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8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2日8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8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注册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到场人员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4.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式所有进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的人员及评标专家必须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绿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行查验管理,无电子健康通行绿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出开标场所,中高风险地区请主动回避。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不如实申报、隐瞒虚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新时代北侧院内
联系方式:0538-557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宁阳县复圣大街中国银行斜对过(粮油供应公司院内)
联系方式:15169832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16983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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