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部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深圳分行2022-2025年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FH-2022-JC034)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我分行拟入围一家供应商,由其向我分行辖属各分支机构配送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采购需求如下:
(一)饮用水类型:纯净水/矿泉水/饮用天然水。
(二)饮用水规格:桶装饮用水,每桶18.9L(或5加仑);瓶装饮用水规格一,每箱24瓶,330-380ml/瓶;瓶装饮用水规格二,每箱4瓶,5000ml/瓶。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四)近两年具有同类服务成功实施经验。
(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取水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的,则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代理相关品牌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资格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主体机构实施。
四、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需求单位拨打送水热线后,供应商于2个自然日内按照需求单位采购的商品及数量要求将饮用水送达指定地点,并做好签收记录。
(二)供应商服务范围覆盖深圳市辖区,对我分行各经营网点全覆盖。
(三)供应商配送的桶装饮用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一个月,瓶装饮用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三个月。
(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商品的水质检测报告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1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被授权人代表联系方式(姓名、座机、手机、电子邮箱、单位地址等信息)。
(七)具备近两年内(2020年10月至今)本项目采购的同类服务,并提供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取水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的,则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代理相关品牌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下午15:00-16:3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业上城T2写字楼16楼。
六、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或相关部门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业上城T2写字楼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 话:0755-23983372
联 系 邮 箱:luhb@bosc.cn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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