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华大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C020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华大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
2.3计划总投资:人民币2155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8754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编号A-06地块北部,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7994㎡,总建筑面积约39192㎡,容积率≤1.2且≥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15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办公综合楼、门卫、大门、操场及绿化景观等附属配套设施。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中关键服务期限应满足: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2)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后20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3)完成方案设计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4)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5)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项目达到施工招标条件并提交所有施工招标所需材料。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1)投资决策: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等工程所需全部专题报告编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综合管网审批等前期所有报批报建等服务;
(2)工程设计: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智能化设计、二次装修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BIM(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
(3)工程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
(4)工程监理:项目施工范围内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服务。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等;
(6)其他咨询:施工图审查、地质勘察审查;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土建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实体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自来水水质检测、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白蚂蚁防治等满足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检测、评估及论证;甲供材料(含设备)采购服务、询价、实施中各项论证及各项工程服务事项总协调等。
2.9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金额为 835.72 万元。
特别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本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合适的建设模式。如因招标人建设模式改变及需要,则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相应阶段的工作内容,并按工作进度获得相应阶段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规定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2、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2)专业项目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勘察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与其全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视为1家联合体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或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②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存在因投标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③近三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④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⑤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0 月 17 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并获取投标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企业数据库建立—企业注册流程,咨询电话0595-22135508)。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未能及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导致开标时无法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或③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验证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259452898,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zxzx@163.com
电话:0595-29016288、18559571199,传真:0595-29018566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招投标监督机构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电话:0595-22575628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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