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竞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竞发改备字【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市隆昌路南侧,阳光大街东侧,阳光大街1589号院内东南角2.1.3建设规模:拆除院内原有蓄水池30m*40m*1.5m、原有锅炉房220㎡及850㎡硬化路面,并进行场地平整。新建水质检测中心总建筑面积4987.83㎡;同时进行室外管线、路面硬化、绿化等配套的建设。2.1.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互相兼任;(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2 09:00至2022-07-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0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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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五四中路1438号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孟祥彬 | 联系人: | 潘娜 |
电话: | 0312-7912427 | 电话: | 0312-310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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